为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减轻我市白内障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威海市民政局、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市慈善总会联合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开展威海市“慈善聚爱·守护光明”白内障救助项目。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救助对象及标准
威海市户籍或持有威海市居住证50周岁以上,患有白内障且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对低保、特困及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患者,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救助。
计划救助500例,救助标准1000元/例(单眼),不足1000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发放救助金。
二、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原则为一年,自2025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止。项目周期内如资金未使用完,可适当延长项目期限;资金提前使用完,则项目终止。
三、资金来源
预算资金50万元,由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据实资助。
四、执行医院
威海爱尔眼科医院(威海市青岛中路8号)
乳山爱尔眼科医院(乳山市光明街40号)
五、实施程序
(一)患者筛查。医院组织患者进行筛查。患者填写《威海市“慈善聚爱·守护光明”白内障救助申请表》(附件1),由威海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s://www.whcf.org.cn下载。
(二)申请资料提交。患者将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所有资料一式2份交医院。医院填写《威海市“慈善聚爱·守护光明”白内障救助汇总表》(附件2)。
(三)安排手术事宜。医院安排手术,患者需先垫付医疗费。手术结束后,患者填写《威海市“慈善聚爱·守护光明”手术情况反馈表》(附件3)一式2份。
(四)资料报送。医院将申请表、汇总表、手术意见反馈表,连同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医保结算清单等所有受助患者有效资料,一并于下月初报送至威海市慈善总会。
(五)确认和发放救助金。威海市慈善总会审核无误后,向手术患者发放救助金。如资助款项不足,市慈善总会向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申请资助金到账后向患者发放救助金。
六、工作要求
各区市要将该项目实施作为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的重要措施,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宣传摸底、组织发动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惠及我市白内障患者。
附件1:威海市“慈善聚爱·守护光明”白内障救助申请表.docx
附件2:威海市“慈善聚爱·守护光明”白内障救助汇总表.docx
附件3:威海市“慈善聚爱·守护光明”手术情况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