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政府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助力我市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救助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在就业年龄段内(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因大病重残原因长年居家卧床需家人照料护理的,未被纳入城乡低保或特困供养,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且家庭金融资产低于低保家庭金融资产2倍的,可以申请救助。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原则上每户救助4000元。
三、资金来源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威海市慈善总会设立的“家家悦爱心慈善基金”。
四、救助原则
(一)应助尽助。按照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数量确定资金总额,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得到救助。
(二)公开公平。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公示拟救助人员名单,确保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实施程序
(一)申请资料提交。填写《威海市2024年度“阳光洒满窗·家家悦”关爱行动救助申请表》(附件1),从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s://www.whcf.org.cn下载,并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和户口本复印件,因大病或重残原因居家卧床情况的证明材料,本人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及法定赡(抚、扶)养人共同签署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收入情况等相关申请材料,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二)资料审查和公示。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员及家庭情况进行统计和初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做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核查、入户调查、资料审查等审核工作,将拟救助人员名单在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开展调查并做好解释工作。公示无异议的,将公示情况、拟救助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区(市)慈善总会。
(三)审批和发放救助金。区(市)民政、慈善部门审批,区(市)慈善总会填写《威海市2024年度“阳光洒满窗·家家悦”关爱行动救助汇总表》(附件2),连同其他申请资料于2024年11月26日前报送威海市慈善总会,区(市)慈善总会留存公示资料。威海市慈善总会、家家悦集团审批后发放救助金。
附件1威海市2024年度“阳光洒满窗·家家悦”关爱行动救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