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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2024-10-09 10:32:42.0来源:本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省、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今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在全市开展以“崇德向善·依法兴善”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原则

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发动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威部队、学校及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捐赠形式

1.现金捐赠。直接以现金的方式参与慈善事业。倡导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

2.设立基金。通过设立企业认捐基金、企业(团体)冠名慈善基金、个人(家庭)冠名慈善基金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

3.定项捐赠。倡导单位和个人通过慈善总会确定的捐赠项目定项捐赠。

4.网络捐赠。通过电脑、手机登录市慈善总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捐赠。

四、税收减免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募集资金使用方向

“慈心一日捐”捐款将用于开展慈善大病救助、遇困大学生救助、乡村振兴、“情暖万家”、“夕阳扶老”等救助项目,助力我市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冠名慈善基金根据基金协议使用,定项捐赠按照《威海市慈善总会定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慈心一日捐”捐款。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捐赠接收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市、本系统捐赠的宣传发动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企业,驻威部队,中央和省属驻威单位以及山东大学(威海)、哈工大(威海)、威海职业学院、威海药品食品学院、山东交通学院海运学院等院校的捐赠,由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接收(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5号,银行账号: 1614031519200073332,户名:威海市慈善总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花园中路支行,联系电话:5271777、5283222);其他捐赠按属地原则,分别由各区市慈善总会接收。各捐赠接收单位须向捐赠者开具由财政部统一监制的票据,并于每日中午12时前,将前一日接收捐赠情况报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办公室。

 

                               威海市慈善总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