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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集团情系老兵关爱老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2019-09-17 00:40:00.0来源:本站

威高集团在企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慈善事业,投入资金1000万元,在威海市慈善总会设立“威高集团情系老兵关爱老党员慈善基金”,开展情系老兵关爱老党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服务对象

威海市户籍且目前居住在威海的抗日战争时期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未享受待遇的老党员、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

二、服务方式

服务对象根据个人意愿和需求,从居家养老照料服务和机构住养服务中任选其一:

1.居家养老照料服务。对居住在家的服务对象,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居家养老照料服务。其中,助餐服务以次计算,每次15元。居家照料服务包含助浴、助洁、助行、生活照料、陪同协助医疗服务,以小时计算,每小时20元。服务对象可根据需要,选择上述单一一种服务或两种服务搭配,接受服务额度每月合计不超过450元。在服务对象较为集中的区域内,由该区域的服务主体开展服务;在服务对象较少的区域内,由该区域的服务主体委托服务对象所在村内的居民,提供服务。

2.机构住养服务。针对入住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可自行选择全市已登记许可或者备案的正规养老机构进行全托照护服务,以月计算,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上述两项服务均以助餐券、小时服务券、机构住养券作为服务支付和费用结算的主要依据,由威高集团委托市慈善总会统一印制并注明使用时效。市慈善总会通过各区市慈善组织每半年发放一次,服务对象本人或其亲属携带服务对象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区市慈善组织领取。服务对象一经确定服务方式,半年内不得更改。若需要调整服务方式,每半年向各级慈善组织提出变更服务方式申请。

三、服务流程

1.确定服务主体

服务主体填写《服务主体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所有附件均可从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cn或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 下载)报区市民政部门(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区市民政部门参照《威海市实施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确定服务主体,将服务主体名单(附件1、附件2,一式两份)于9月19日前,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2. 确定服务对象

(1)申请者填写《服务对象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拟服务人员名单;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区市慈善部门于9月23日前将《服务对象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及《服务对象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威海市慈善总会。

(2)威海市慈善总会汇总拟服务对象名单,经威海市市委组织部、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威高集团联合审核后,确定最终服务人员名单。

3.结算

服务主体于每年6月、12月份向所在区市慈善组织提交《威高集团情系老兵关爱老党员慈善基金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及服务券。各区市慈善组织结合第三方监督反馈情况,核实内容,确认金额后,将上述材料一并交于市慈善总会。

威海市慈善总会将基金使用情况书面反馈予威高集团,威高集团按照冠名慈善基金使用程序,向市慈善总会提出拨付基金的申请,市慈善总会每半年为服务主体结算一次。

四、保障措施

威高集团委托12349威海市居家服务呼叫中心,对服务主体所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核实、监督。所需费用按照威高集团、市慈善总会、12349威海市居家服务呼叫中心所签订的三方协议,从“威高集团情系老兵关爱老党员慈善基金”中列支。

附件1 服务主体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 服务主体汇总表.docx

附件3 服务对象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4 服务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5  威高集团情系老兵关爱老党员慈善基金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