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遇困高考新生是我市系列慈善救助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遇困高考新生救助工作,确保其顺利入学,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我市参加2018年高考,被列入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市直各普通高中高考新生以及被军校和部分师范类院校录取可以免交学费的除外)的低保家庭,一、二级残疾人 (不含听力、言语残疾,下同)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下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新生,可申请救助。
二、救助标准
本科生原则上每人不低于3000元,专科生原则上每人不低于2000元。其中低保家庭,一、二级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科生不低于4000元,专科生不低于3000元。各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确定。
三、资金来源
救助资金来源为各级慈善组织募集的善款和威海市福彩公益金。
四、救助原则
(一)集中救助与属地救助相结合。全市低保家庭,上年度贫困大病患者家庭(原则上居民经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自负医疗费4万元以上,职工经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负医疗费5万元以上),单亲困难家庭,一、二级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遇困高考新生由市县两级共同救助,其中市级安排善款50万元、福彩公益金20万元,其余由各区市实行属地救助。
(二)应助尽助。各区市要按照应救助学生数量确定救助资金总额,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高考新生全部得到救助。
(三)公开公平。要通过村(居)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公示拟救助学生名单,确保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四)不重复救助。对已接受其他机构或个人相应数额救助的高考新生,不再纳入本次救助范围。
五、实施程序
(一)填写《威海市2018年度“慈善·福彩”遇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从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 cn或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下载),一式2 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或户口本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低保家庭,一、二级残疾人家庭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并报毕业学校初审。
(二)村(居)委会对申请救助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拟救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救助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二次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所在区市民政局审批,各区市民政局对拟救助学生情况进行抽查。
(三)8月20日前,各区市民政局将救助学生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8月25日前,各级慈善组织要将救助金发放到遇困高考新生手中。救助工作结束后,各级慈善组织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本级救助对象和救助额进行公示。
附件1 威海市2018年度“慈善?福彩”遇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docx
附件2 威海市2018年度“慈善?福彩”遇困高考新生救助汇总表.docx